北京发布的《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凡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金融管理人才、专利发明者和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均可引进北京。
此次出台的措施是北京市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在人才的引进、评价、激励、流动、培养、服务保障等重要环节进行的突破和创新。
遵循人才多样化发展规律,聚焦高精尖产业和北京市急需紧缺人才的业绩、能力和贡献,突破原有以学历学位或职称评价引进人才的“一尺量”模式,开辟了多元化的人才评价引进渠道。
开通“绿色通道”,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海聚工程”、“高创计划”、“高聚工程”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直接办理引进,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突出“以才荐才”,在京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杰出人才,近3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1.5亿元及以上的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团队领衔人或核心合伙人,可以为团队成员推荐申请人才引进。
注重成果评价,“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运用市场评价,人才引进政策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近3年投资高精尖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才,高速发展的文化创意企业的骨干人才,每年应税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人才都可申请办理引进。北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也可按规定和程序申请人才引进。
另外,为更好地为人才松绑放行,解除后顾之忧,人才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引进人才无产权房屋的,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办理落户。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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