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贷款未办理成功责任谁承担
1、在办理贷款是购房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或是有误的虚假信息造成贷款失败,需要贷款人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很多情况是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不过关,如果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是非恶意造成的,一般情况下购房人跟银行协商,或是去其他银行办理贷款即可解决贷款问题。但如果是较为严重的逾期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或两年内累计6次逾期,且金额较大,基本可以确定贷款失败,再如,很多年轻人在大学时申请过助学贷款,没有按时还款也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这些都是购房者自身造成的,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购买二手房时由于房屋的产权、房龄等信息也有可能造成办理不了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责任需要卖房人来承担,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核对房屋的详细信息以外,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后的赔付。也有一些情况是因为开放商的疏忽少提交或是提交资料有误而造成的贷款审批失败,违约责任需要开发商来承担。
二、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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