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中的赡养老人包含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老人特别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也就是说,已婚的孩子、未婚的孩子、养育孩子、继承孩子的祖父母、祖父母的孩子都去世了,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孙子。
个税赡养老人专项到底怎么扣除
个税赡养老人专项,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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