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条件是什么: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
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
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二、转学到异地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转学到异地首先需要凭借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现在的学校进行申请,学生填写转学联系表,然后现在的学校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并且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持转学联系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接收学校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然后学生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来的学校,并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后,学生持证明就可以到转入的学校进行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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