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房产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继承。当父母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时,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父母没有立有遗嘱、遗赠的,独生子女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也不一定能继承房产,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人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父母双亡后独生子女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双亡后独生子女房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其子女无权继承房产;
2、父母在去世前,是立有遗嘱的,按照父母所立遗嘱继承房产;
3、无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遗赠的,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来继承房产的,需要子女对房产达成继承协议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划分。
房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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