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不履行怎么申请
强制执行不履行,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面对判决或裁定结果未得到履行的情况,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申请强制执行:
1.当一方拒绝履行生效的民事、刑事判决或裁定时,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亦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执行过程中,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将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对裁定不服者,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若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亦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4.执行员在接到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并详细列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信息、申请执行依据、申请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如为代理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生效法律文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等。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如有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应一并提供,以便法院快速执行。
三、如何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时,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申请人信息:清晰准确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同样需详细列出被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及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明确指出据以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如某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编号。
4.申请请求:明确表述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请求,如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多少金额的款项。
5.事实与理由:简要说明案件事实及为何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可引用生效法律文书中的相关内容。
6.落款:在申请书末尾注明申请法院、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提交日期,并亲笔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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