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时物品损坏,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因使用不善导致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房屋物品损坏,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房合同中东西坏了谁修
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物品损坏由承租人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担。
二、租房子床坏了谁负责
首先要明确床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如果是房东的,在租赁期间,如果是正常损耗的,应当由房东负责修缮,以符合正常使用的要求;如果是本方损坏的,本方应当负责赔偿。如果床的所有权归本方所有,本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自然是由本方自己来维修了。
具体而言:
1、出租人负全部责任。出租人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负全部责任。如果房主提供的出租房屋安全合格,已经尽到了提醒其注意安全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不听劝阻导致事故发生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3、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租客违规使用出租房需负责任,房东没有尽到提供安全的设施和提醒义务也要担负责任。
三、租的房子墙面发霉谁的责任
租赁期间维修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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