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佛山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佛山市新的生育保险制度自2013年1月起实施。佛山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包括两部分待遇,一部分是生育医疗费用,即怀孕的女职工在其选定的医院产检、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另一部分是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在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便可在医院即时结算,但报销时需出示《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从怀孕14周之后便可办理该凭证,并选定一间产检医院及一间分娩的医院,最早从第16周第1天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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