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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2020-02-15 22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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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按照规定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在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领取成都生育津贴。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申请成功的用户,只需要把医疗发票保存好直接去社保中心报销就行。其中,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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