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国务院办公厅2月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8年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生育保险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在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连续全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80天以上;3。支付比率为支付基础×1%人员。2、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1。参保女职工因医疗需要终止妊娠一次性补贴300元,自然流产4个月以上或因医疗需要终止妊娠一次性补贴1000元。2、参保职工难产的,可赔偿4000元;自然分娩可赔偿2000元。如果多胞胎出生,每多生一个婴儿将增加100元。3、如果参保用人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没有工作单位,为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他们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1500元的生育补偿金,并支付7天的生育补贴。4、参保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手术、绝育等医疗费用的治疗标准为:职工绝育、复通手术一次性补贴1000元;女职工放置(取出)官方节育器械一次性补贴100元。3、女职工产假和生育津贴报销女职工产假。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女职工生育科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晚于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14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的,可享受42天产假。其中,生育津贴标准为:生育津贴=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和标准支付。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政策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办理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781人已浏览
1,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