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增加独生子女看护假
时间:2023-12-06 19:42:25 2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父母的,每年护理时间应累计不少于二十天。”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段俊关于“增加子女看护假”的建议上了热搜,不少网友评论称:“说到了自己心坎里。”

3月9日,表示,“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已是众多“空巢老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小病不愿说,大病瞒着说”也成为时下老人们对子女心酸的爱。从关爱“空巢老人”角度出发,经过调研后,形成了这份建议。

“我是四川人,丈夫是江苏苏北人,我们都在江苏昆山工作,平时很少有时间回去陪伴老人。2021年春节,我和丈夫回苏北老家时,发现很多老人都是自己在家过年,有的还是一个人在家过年。聊天中老人给我说,平时有什么事情都尽量不和子女说,怕影响他们工作。但他们还是很希望子女们有时间能多回去陪陪老人。”人大代表说,以她的工作地江苏昆山市为例,80%到85%的企业职工都不是昆山本地人,很多是70后、80后、90后,多数是独生子女。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父母都可能是“空巢老人”。

“回到昆山后,我对外出工作子女的情况也进行了调研。其中,我的一位同事,其父亲都已经生病住院了,但怕子女分心还在打电话时说自己身体很好,真的挺心酸。”人大代表说。

人大代表调研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大批进城务工、创业、求学等人群,大多与父母分隔两地,按时间推算,他们的父母均在60周岁以上,当老人生病住院时,谁来陪护成了难题,特别是因计划生育政策上世纪70、80年代的独生子女家庭,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双独”家庭,既要照料四位老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子女,更是分身乏术。这部分人群中,一半以上多是“空巢老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老年群体会越来越大。

为此,今年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修订增加子女看护假》的建议: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权益保障细则,增加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父母的,每年护理时间应累计不少于二十天。护理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福利待遇。

“没想到这个建议会上热搜,这也说明‘空巢老人’现象确实很普遍,说到了大伙心坎里,所以才引起共鸣。关爱‘空巢老人’不能只是说说,要有相关制度和法律保障。这也更加说明‘增加子女看护假’的合理性和迫切性。我看到有留言说,这样会损害企业的利益,这种说法值得商榷。首先,企业也要兼顾社会责任,关爱老人也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其次,若建议被采纳,还会有相应细则加以完善,比如子女看护假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或相关材料等。”人大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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