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24条、第26-28条、第32条、第79条、第82条、第83条、第9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15条、第2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相关规定。
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51-56条,及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处理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68一72条,及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经济补偿金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第85条、第87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处理竞业限制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对劳动争议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形。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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