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定如下:1. 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必须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才能享有参与破产和赔偿等权利;2. 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3. 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将被视为已到期。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定如下:
1.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必须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才能享有参与破产和赔偿等权利;
2.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将被视为已到期;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及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
债 权 人 申 报 债 权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清算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的起算点是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综上所述,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必须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才能享有参与破产和赔偿等权利;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的起算点是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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