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异议登记后要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2、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补充:
异议登记应具备如下要件:
(一)不动产登记事项被认为错误。
(二)登记权利人不同意更正或登记机关不予更正。
(三)须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全文4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