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股权的评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第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的证书文件。包括股权的比例、所拥有的股权是哪个公司的、股权人的具体身份证书等资料;第二,股东也需要提供股权所属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收益情况等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及其他相关权属资料、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清单等材料;第三,股东还需要提供该公司前三年的财务报表、账本、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并且这里所说的评估,要找专门的股权评估机构进行代理。
一、股权转让需要评估的情况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合并的情况,如企业兼并、购买、出售、重组联营、股份经营、合资合作经营、担保等,以上行为都涉及到企业价值的评估问题,以便确定合资或转卖的价格。从税务处理的角度讲,为了促进企业壮大,同时保障国家税收,针对企业重组业务,法律规定,重组各方选择并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均需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四条,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
二、股权质押需要的评估资料有哪些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质押合同书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股权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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