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解除如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合同的特点是什么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几种
特点: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种类:
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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