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但需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后,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退票凭证不属于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因此不加盖全国统一发票的监制章。乘客乘坐火车,火车票上也不会开出全国统一发票的监制章,但仍然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公司财务拿着退票凭证,不能报销,可以要求公司财务咨询当地地税部门。
火车票退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路运输等单位的的专业发票,在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后,可以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这其中的“专业发票”就包括退票凭证。因为火车票的退票凭证不属于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因此不加盖全国统一发票的监制章。乘客乘坐火车,火车票上也不会开出全国统一发票的监制章,但仍然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是同样的道理。拿着退票凭证,公司财务不能报销,可以要求公司财务咨询当地地税部门。
火 车 票 退 票 凭 证 能 否 作 为 报 销 凭 证 ?
火车票退票流程如下:
1. 没有换取纸质车票且不晚于开车前25分钟的,可以在12306.cn网站办理。
2. 已经换取纸质车票或者在开车前25分钟之内的,请携带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无法自动识读。
3. 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且持居民身份证办理进站检票后,未乘车即出站的,请经车站确认后按规定办理。
4. 因伤、病或者承运人责任中途下车的,请凭列车长出具的客运记录和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下车站按规定办理。
5. 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请按照以上流程办理火车票退票手续,以免耽误行程。
火车票退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但需注意办理流程和加盖发票监制章的问题。乘客可以咨询当地地税部门以解决报销问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附件《客运票据规格和填写方法》第14条“退票报销凭证”予以修改,并通知如下:1.票面种类。除壹元、贰元、伍元、拾元4种外,增加伍拾元和壹佰元2种。2.票面样式。新版退票费报销凭证全部采用普通白色70克胶板纸印刷,套红(Y5%M5%C35%,透明度55%)蓝(Y15%M30%C5%,透明度50%)双色底纹。3.票面尺寸。由原60毫米40毫米改为86毫米54毫米。4.其他如顺序号码、标记及装订方法等不变。5.现存的壹元、贰元、伍元、拾元等票据可继续使用至2009年3月31日;新增的伍拾元和壹佰元票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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