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雇主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应终止。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换言之,即使公司破产,也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否则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划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对职工的补偿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用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含一次性安置费),应当先从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中拨付。如果土地使用权是抵押品,则转让收入也应首先用于安置员工。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担保财产和抵押财产的收益中依次支付。不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承担。破产企业未参加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和医疗费用也应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职工安置费拨给再就业服务中心统筹使用。安置费标准原则上按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去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计算。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严格控制,不得随意突破。对暂时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放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发放。自谋职业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安置费,不高于试点城市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
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和医疗费用由当地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机构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退休和医疗费用由试点城市的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和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清偿的,在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从处置无担保财产和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清偿不足部分,职工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用中列支。具体支付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工字[1996]226号)执行。在支付安置职工的费用后,处置破产企业财产所得的剩余部分应当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按比例清偿债务。所谓政策性破产,是指国有企业破产时,其所有资产首先用于安置失业和下岗工人,而不是偿还银行债务。显然,政策性破产具有浓厚的行政规划色彩。其实质是“人民压榨债务”,这使金融和银行“非常受伤”
“政策性破产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保护,它有许多弊端。例如,出售土地实际上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默许。所获得的资金不必上缴,所欠银行的款项将被结清。”刘*工厂接触到的一些破产企业,利用政策性破产指标进行“假破产”,“重振旗鼓,再上一层楼”,“企业领导和地方领导经常成立新的空壳公司,低价收购破产企业的资产。这些程序完成后,债务被抛售,新公司成立,以逃避债务,然后利用这种手段将大量员工推向社会。”
职工筹集的资金,作为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财政部透露,1994年至2007年底,共有4936家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核销金融债务3872亿元,关闭和破产企业的949万名员工得到了重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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