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后债权归谁
公司解散后债权属于股东。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
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存在债权的,可以由股东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有什么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公司解散后就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法人资格消灭。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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