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要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么就是外国人。
台湾、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台、港、澳居民是中国公民,不是外国人,所以其在内地就业适用《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的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不适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另外,《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不包括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工作签证怎么办理
一般来说公司欲聘用外国人,需参照以下流程来为其办理合法的工作许可(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居留许可):
第一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第二步:外国人凭以上工作许可通知在中国驻国外使领馆申请工作Z签证
第三步:外国人凭Z签证入境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第四步:申请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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