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件,生效,成立,当事人,适于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有哪些不同?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合同内容合法。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①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②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
一、合同变更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也即是在一般情况下,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就产生法律效力。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法》都规定,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不一致的,合同也许是成立的,但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生效。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去份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也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里的标的是指什么意思
合同里的标的是相关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主体适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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