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遗失或毁坏的,可以原发证的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补办应当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前应先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并由居委会及父母单位写出介绍信、在表格上盖章,同时附上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即可到发证单位进行补办。
补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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