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企业资产清算后对孕妇的赔偿问题,我目前怀孕8个月,在金融风暴的影响下,我们公司近期准备清算资产后申请破产,以我现在的状况,
1.我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我到哺乳期结束前的工资吗?如果可以,基数是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还是按目前的工资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帮我把到哺乳期结束前的相关保险补偿给我吗?
3.可以要求除此之外的劳动法正常的N+1的赔偿吗?
律师回答:
1、12个月前平均工资。
2、不可以直接给本人,如果存在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缴纳社保情形你可以解除合同,理由必须是这两项或公司有过错的其他情况。
3、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你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则不用支付,而是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注意,只是产假期间工资不用支付,但是除了产假期间外,孕期和哺乳期还是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但是如果存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产生冲突的,应当将合同到期时间延迟到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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