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案件涉及的律师代理服务费用需由委托律师的一方独立承担,然而在特定情况之下,律师费用则有可能由败诉方承担。以下是具体的特异情形:首先,法律直接规定了某些情况下的律师费用承担对象,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以及人身伤害等涉及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的案件;此外,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与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以及商事仲裁案件均属于这一范畴之内。其次,依照民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已就未来纠纷解决过程中所发生的律师代理服务费用的承担问题作出明确约定,一般而言,这种条款将得到法庭的认可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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