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监护人的赔偿不可以不给的标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别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别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监护人应当赔偿不足部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别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责任委托给别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监护人的义务哪些?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