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报告,国家卫计委网站也在次日发布。报告封面上标示完成日期为2012年3月1日,距公布时间已经两年多了。
编制这项报告的经费,由卫生部门拨款。经费来自公共财政,报告本身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报告里有这么一句:本报告内容在正式公开之前属保密状态。未征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引用。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这份内容都在保密状态?
食品中铝对于人体健康的影响,一直深受各方面关注。2006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粮农组织(FAO)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67次会议提出,考虑到即使铝化合物在低于先前标准的剂量下,仍可能会影响实验动物的生殖系统和发育中的神经系统,因此将相关标准水平降低七倍,设定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水平为1mg/kg体重。这次重大修改对不少国家和地区的管理部门震动都比较大。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于2009年5月发布了风险评估研究第35号报告书,报告在当地收集各类市场样品,调查食品在制造和加工过程中加入含铝物质的含量,评估香港市民可能从食物摄入铝的情况和相关的健康风险,并据此提出对食品业者和消费者两方面的建议。
其后,在2011年6月举行的JECFA委员会74次会议,根据最新数据将铝的PTWI水平调整为2mg/kg,而且声明这个水平适用于食物中所有含铝物质。可惜的是,我们的公众、甚至相当一部分专业人士对这些重大修正木知木觉,媒体上每每见到一些专家自由发挥,有学者讲到油条中明矾(硫酸铝钾)的安全性时,引用的居然是JECFA委员会1987年第30次会议上推荐的临时性结论,而其后的33次会议、37次会议、67次会议、74次会议上起码做过4次修订。有些专家自己不注意知识更新,还在贩卖老黄历误人。
在现代社会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是公众本身,即每家每户负责买汏烧的同志,但是第一责任人做出判断的基础是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因此,食品安全风险理应让公众早知道。建议相关部门凡动用公共财力、物力开展的食品安全研究和科学评估结果,请及时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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