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执行是指的什么
时间:2023-03-21 19:40:53 2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离婚后财产分割执行,是指夫妻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执行,共同财产分割分以下两种情形执行:

(1)协议离婚的,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执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离婚的,按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规定执行财产分割,一方逾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应包括家庭拥有的汽车、拖拉机等。分割的具体办法,是分割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也可以另行采取分割办法。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合伙的共有财产,合伙未经清算,无法确定个人的部分,因而无法分割。处理的办法是,将入伙的财产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另一种办法是,将入伙人财产分为两个股份,双方均作为合伙人参加合伙,但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3)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分割的只能是收益部分和经营权。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4)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归一方所有,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5)共有的股票、债券。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股票一般面值各半分割,各类债券要考虑它的增值情况,合理分割。

(6)对不易分割的夫妻财产,如双方协议不成时,按处理时市场价格扣除折旧费后,确定该财产的价格。对不动产、古董、名贵字画等应由有关部门予以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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