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过世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被继承人进行遗产继承的方式。代位继承的要求包括三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需在被继承人过世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代位继承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来进行;3)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要求包括以下三点:首先,被继承人的子女需在被继承人过世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次,代位继承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来进行;最后,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
民 法 典 代 位 继 承 份 额 : 通 常 只 能 继 承 被 代 位 继 承 人 具 有 的 遗 产 份 额
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权,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代位继承中,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具有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过于优越,导致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无法公平地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代位继承中,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具有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代位继承是民法典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其要求被继承人的子女需在被继承人过世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来进行。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过于优越,导致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无法公平地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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