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是否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吗
1、二手房一般不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二手房的公共维修基金已由前房屋产权人交纳。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二、二手房是否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二手房无须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因为前一个房屋产权人已交纳过公共维修基金,并且将随房屋产权的转移一并转移。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置业专家表示,当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协议遇到公共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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