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单位不服上诉多久立案没有明确的规定。不是法院多少天受理的问题,看单位是否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等法院通知即可。也就是说单位应当先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才能到法院起诉。一般法院经审查后确定立案审查时间是7日。
一、撤销仲裁的条件有什么
撤销仲裁的条件如下: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徇私舞弊、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有前款规定之一的,应当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撤销。
二、劳动仲裁成功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申请劳动仲裁成功后,如果对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有可撤销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未起诉的,则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来履行,未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双方对仲裁裁决均不服怎么办
1、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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