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预防方式及作用如下:
1.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作用为,防止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的公司与自己签订合同。
2.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作用为避免合同条款的疏漏或不规范。
3.预防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签订合同要坚持权利义务平等,对于已方的履约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
一、签银行借款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借款合同除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签订借款合同要依据国家信贷计划和政策,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方向和数额,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
2、应掌握信贷方的资信情况。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对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选择与那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贷款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贷款用途,保证所发放的贷款专款专用,防止借款挪用贷款和不合理占用资金,减少或避免浪费贷款的现象发生。
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贷款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回笼,避免损失,保证借款方按期归还资金。贷款方应与借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同时注意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还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率应按国家制定的统一利率签订。
6、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用语准确、程度合法,以防止酿成纠纷,或无效、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签订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二、合同公证有哪些好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机关的第一项业务就是证明合同,但是很多人还没有认识到合同公证的重要意义,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已经订立的合同很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部分无效的,效力完整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体合格。现在经济组织种类繁多,是否都可以签定合同呢?如没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分公司就不能签定经济合同,丈夫也不能代替妻子订合同,等等。
2、内容合法。如赌博输钱就不能打欠条,劳动用工合同就不能规定扣留工人的身份证,计划生育合同就不能规定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内容,等等。
3、条款清楚明确。合同当事人尽管都知道双方的约定,但是他们写出来却不能表达这样的意思。公证机关在办结合同公证过程中,经常发现当事人诉说的内容与条文的意思不一致。有些条款意思含混不清。这样的合同就不能正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为双方“钻空子”提供了条件,签定这样的合同,不仅不利于预防纠纷,很可能会使纠纷激化。
合同办理公证,公证员将为你把关,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条款公证人员也会一一指出。同时,合同办理公证后,双方当事人会更加重视履行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就会顺利实现。
合同公证的效力如下:
1、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2、民法典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5、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6、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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