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5-08 18:23:01 2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投保范围

一、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一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日或在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向保险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保留终止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合同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除以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

二、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

交费宽限期

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合同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需要了解什么呢?主要需要了解产品的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以及交费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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