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是市场经济行为,它受民法典的约束,开发商降价销售只要开发商没有违法,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业主无法以曾经买过开发商的房子就约束开发商后期销售价格,开发商的自主降价销售,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去约束它。
业主针对开发商降价进行的维权有法律依据吗?
现在我们的国家已经是法制经济时代了,业主针对开发商的降价销售行为要维权,必须依法依规才行。建议业主选择专业律师做为代理人,取证调查,带领大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最后还可以代理大家诉诸于法律。对开发商的降价行为,要分别对待,有些是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这类案件,开发商因违反前置条件,是可以通过诉讼要其承担相关责任的。
业主购买的房子已过户入住,开发商突然降价,还能退房吗?
从法律角度看,这类案例视同已经完成了合同的各项任务,基本上是没有理由退房的。
业主购买的房子未过户,只交了首付款,能享受开发商的“降价优惠”吗?
这种情况,视同已经签约并已经履行合同了,业主是不能享受降价优惠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估测,在只交首付款的情况下,违约赔偿的数额与重新购房的差价孰大孰小,经过衡量之后,可以与开发商谈判。争取开发商让步,毕竟,谈判才是最快捷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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