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旦开发商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或延迟交房,购房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带上合同,与开发商协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协议后,双方将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办法,开发商将赔偿买方。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给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起到督促、警示对方积极承担责任的作用,比司法渠道方便得多。然而,律师函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最终需要提起诉讼。
3。开发商协商发函后拒不解决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二,业主能有什么样的诉讼?
因开发商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未竣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竣工房屋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计收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屋权属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因开发商原因,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买受人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