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商业合同中遇到退款纠纷且未能妥善解决,身为购买方或消费者,您可采取如下几种法律途径,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要的策略是,通过与商铺的销售人员进行直接会谈与磋商,共同寻找满足双方利益诉求的平衡点;
其次,如经过自行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请求相关调解委员会介入,协助开展调解工作;
再者,您还可以选择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电话号码为“12315”)进行投诉,该机构将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最后,倘若上述所有努力都未能取得理想结果,消费者依然保留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要求被告方依照法律规定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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