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但送养人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
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比如双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等。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把小孩送给别人犯法吗
有可能违法。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们办理送养收养等手续。被收养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收养手续。
《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第4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除此之外,该法律的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当然,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合法的收养人。在第6条中,对收养人的资格做出了如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满30周岁、有能力抚养孩子、有医院加以说明的不能怀孕的疾病及无子女。另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送养的孩子必须在14周岁以下,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所构成的收养关系,都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意将自己的孩子送样给他人。父母们别再无知的把孩子随意送养了,因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送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给子女造成损害的,可能还会涉嫌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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