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合同期限届满而没有延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结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终止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或新的基金托管人接手,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期限届满而没有延期;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结束;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或新的基金托管人接手;
4.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 金 合 同 终 止 的 具 体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流程因基金类型和合同条款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通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向投资者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通知投资者合同已经终止,并说明终止的原因。
2. 结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结算基金份额的净值,并支付给投资者应得的收益。
3. 清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清算基金资产,并将其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 公告: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布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通知投资者合同已经终止,并说明清算方式、基金份额的分配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5. 法律效力: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相关法律效力进行处理。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流程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终止合同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需要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并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正、透明地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多种,包括合同期限届满而没有延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结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终止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或新的基金托管人接手,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在终止合同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并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正、透明地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9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