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赠送和借款之间的区别以及如何处理这两种情况。赠送不需要归还,而借款需要归还。此外,在处理借款时,需要有证据,如借条等,且第三人不能与借款人有利益关系。
首先,需要明确赠送和借款之间的区别。如果讨论的是赠送,那么就不能要求归还;如果是借款,那么就可以要求归还。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无证据,如借条等,当然,有第三人在场作证也行,第三人不能是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自己的亲戚。
转 给 妻 子 的 财 产 如 何 要 回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那么,如何要回转给妻子的财产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要回转给妻子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并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并且产生的收益并非孳息或自然增值。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还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妻子合法地管理、使用或处分了该财产,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要回转给妻子的财产,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明该财产并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并且产生的收益并非孳息或自然增值。如果妻子合法地管理、使用或处分了该财产,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结:要回转给妻子的财产,需证明该财产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并产生的收益非孳息或自然增值。妻子合法管理、使用或处分该财产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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