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需要换衣服。被拘留人要统一着装。但毕竟不是囚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受到了行政处罚,因此,拘留所的服装跟看守所的服装颜色上不一样,而且服装背后会有编号。民警在称呼时,不喊名字喊编号。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
看守所非直系亲属能探望吗
看守所非直系亲属能探望,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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