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老年人有权利主张居住权。该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民法典,老年人有权利主张居住权。该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老 年 人 如 何 申 请 居 住 权 ?
居住权是指老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在居住地内享有居住权益的权利。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居住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老年人申请居住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老年人要申请居住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满60周岁;
2. 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 生活不能自理;
4. 子女或者配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老年人扶养无能力或者扶养有困难。
老年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居住权。在申请时,老年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与子女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子女或配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老年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获得居住权。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属于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具有人身性质。因此,在申请居住权时,老年人应提供与居住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健康证明等。
居住权是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居住权益,有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在申请居住权时,老年人应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居住权是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居住权益,有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在申请居住权时,老年人应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同时,居住权属于人身权利,具有人身性质,老年人应提供与居住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健康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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