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证监会不再发布境外上市“无异议函”,即取消对涉及境内利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核;取消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批量预选制度,改为成熟预选、核准预选;同时,原有的以扶持国有企业为重点的提法也被取消。只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无论所有权形式如何,都可以申请境外上市
一般来说,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国法律,境外上市的规章制度
融资目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国家关于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定;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上年税后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有增长潜力。按照合理的预期市盈率计算,融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公司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相对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上市后有可靠的股息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外,各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申请上市有一定要求。例如,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利润不低于2000万港元,过去两年累计股东利润不低于3000万港元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提交的文件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沿革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及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和依据)、融资目的。申请报告应由全体董事或筹委会成员签字,并由公司或主要发起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请表
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上市文件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情况的分析和建议报告
4.国务院批复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转为境外发行公司的审批权限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评估与批复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10.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他关联交易协议
11.法律意见书
12.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利润预测报告
13.发行上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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