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时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一、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二)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
(三)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四)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五)具体实施方式: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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