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担任赔偿权益的主体角色,若涉及的伤害事故导致的受害人为其本人,请在诉讼书中依照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详细列明其年龄、性别、族群背景、就业状况以及居住地、通讯联系方式等各项详细信息。而如果是单位资产受到损害,那么该单位的所有权人将成为诉讼书中的原告。在涉及到死亡事故的案件中,赔偿权益的主体则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内的全体原告,同样需依据他们各自的个人信息详细列出上述各项内容。
3、在诉讼书中,必须明确提出具体且详尽的诉讼请求,具体的赔偿项目可以参照本网站诉讼指导栏目的交通事故计算表格进行填写。
4、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以按照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实际发生经过进行描述,或者根据您所掌握的相关事实进行阐述。同时,还需详细说明交警部门对于事故的认定结果、受害方的治疗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支付款项的情况以及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相关事项。
5、在诉讼书的落款处,应当由赔偿权益的主体进行签字或加盖公章。例如,在涉及到伤害事故的案件中,应当由受害人亲自签署;若是涉及到死亡事故,则应当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共同签署;而如果是以单位作为原告,则应当由单位加盖公章。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