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二、政府招标手续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必须在《中国财经报》上发布招标通告,同时也可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2、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2)标的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6)开标地点和时间;
(7)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
3、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天。
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应当在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