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父母征信黑了,但是还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对子女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父母和子女两者是不同的民事主体,而银行或金融机构将父母列入信用黑名单,并不会影响子女的读书、消费、求职就业等正常权益。第二,当父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和出行行为。
一、无偿还能力属于失信人员吗
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规定,只有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债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可以上学吗?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可以享受正常上学的这种普通待遇的。因为失信人主要限制的是失信人自己,但是如果子女想上特别高档的私立学校,那么这种学校是受到限制的。其他正常的正规学校,公立学校等一概都不受限制。所以说,如果欠款数额不多的话,建议偿还欠款,这样的话,自己以及子女将没有任何限制。
失信人员如果没有如期履行判决书、裁定书上的义务,不会恢复信用,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满足条件以后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删除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有纳入期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问题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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