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后续费用是多少
时间:2023-05-02 18:23:09 4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商住楼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时的后续费用是多少。但具体续期金额需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就我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的续期是必然的。但短期内不会实施,因为会影响三四线楼市去库存。即使续期,也不是直接续期收取土地出让金,很可能会与房产税一并考虑。第二,我国土地使用权期限有限。根据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宅用地最长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最长期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用地最长期限为50年,健康和体育,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还应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的起算点,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证即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三种情形:一是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土地使用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依法需要收回出让土地的,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三是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应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第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无偿收回单位或者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经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且已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

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未经批准续期的;

4。因本单位注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5。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批准报废。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无偿收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未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他们因取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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