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详解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
2.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
3.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危险废物收集许可:
(1)书面申请原件(原件拟留);
(2)符合审批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运输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许可:
(1)书面申请原件(原件拟留);
(2)符合审批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人员证明材料;运输工具证明材料;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及存储设施设备材料;符合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证明材料;处置设施、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材料;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原件拟留)。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
危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经营危险废物的范围包括:
1.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报废;
2.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回收;
3.危险废物的污染治理;
4.危险废物的安全检测;
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修复等。是的,废碱可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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