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分厅(网址:http://qxwb.hizho.gov.cn/wsbs_blx/portal/home.seam)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特殊环节
无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1996年)
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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