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证是指法律规定的部分行业在进行经营前需要经过专业机构许可,并申请许可经营的证明。比如说烟草专卖许可证、医疗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工物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办理经营许可证需要携带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方位以及场地图、外设仓库的具体资料等相关资料去工商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后,配合工商机关的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在审核通过后,二十日内凭通知领取相关行业经验许可证。
快递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场地使用证明以及本办法第六、七、八、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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