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该修订稿缩减限制类条目,主要取消钢铁、炼油、汽车电子、地铁等领域外资限制。还有从侧面回应始于2013年的国内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问题的大讨论。
近年来,在汽车行业里中方与外商之间的股比之争愈演愈烈。而此次《目录》修订稿的出现从侧面回应了始于2013年的国内整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问题的大讨论。
与2011年发布的《目录》相比,此次《目录》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5条,主要取消了钢铁、炼油、汽车电子、地铁等领域外资限制;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合资、合作条目从43条减少到11条,中方控股条目从44条减少到32条。
同时,在《目录》修订稿中,汽车整车制造被划归到了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保持中方股比不低于50%的政策红线,即暂不放开。
除此之外,外界预测的传统汽车零部件外资股比政策变化,并未在《目录》修订稿中体现。在鼓励外资投资的分目录中,仍包括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汽车零部件领域。
而此前属于限制类的新能源关键零部件则被纳入了鼓励类,这也被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是国家放开汽车整车制造合资股比的先行尝试。
不过,随着汽车行业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以及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放开合资股比限制仍旧是市场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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